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公积金追缴过程中个人无需直接承担补缴费用,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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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承担补缴责任
企业存在少缴或未缴住房公积金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责令企业限期补缴,单位需承担全部费用(包括个人和单位应缴部分)。若企业逾期不缴,还可能面临法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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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无需直接支付
在追缴过程中,员工只需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如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协助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立案处理,无需自行垫付或补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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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建议
若单位拒绝补缴或协商无果,员工可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或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但个人无需承担经济负担。
法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职工可通过投诉举报启动追缴程序,由公积金中心依法处理,单位为补缴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