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农村户口迁入县城需满足一定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如下:
一、迁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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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靠亲属 :需提供迁入地派出所开具的接受证明,且迁出地派出所同意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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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居 :需在县城拥有合法房产(如房产证),部分情况下需提供购房协议、社会保障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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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就学 :通过单位集体户、学校录取或城市劳动部门录用证明等方式办理。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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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迁移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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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材料 :房产证、购房协议、职业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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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出手续 :在原户籍地派出所申报迁出,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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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入手续 :持迁出证明、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申报迁入,缴纳相关费用后完成落户。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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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政策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迁入地公安机关户籍登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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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回迁(如原户籍地开发),需额外提供土地使用证或补偿协议等材料。
迁入县城需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合适途径,并严格遵循地方规定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