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内异地就医最新政策如下:
一、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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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2月10日起,参保人员在京津两地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无需备案,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即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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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河北省进一步优化急诊医疗费用结算,省本级参保职工急诊就医符合条件可直接结算,急诊门诊费用纳入住院统筹。
二、按病种付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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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日起,省内异地住院费用纳入就医地按病种付费管理(DRG/DIP),参保人仍按参保地政策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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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部门需动态调整病种权重、费率等核心要素,缩小本地与异地支付差距。
三、政策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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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河北省内所有统筹区参加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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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住院、门诊及药店购药直接结算,急诊就医在定点医疗机构24小时内转诊的门诊费用可纳入住院结算。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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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无法直接结算的,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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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异地就医需遵守转诊规定,原则上不鼓励域外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