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五人小组”是指中国***各级地方党委中由党委书记、政府首长、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5人组成的核心决策小组,负责干部任免酝酿、重大事项前置审议等关键工作。
- 党委书记:作为地方党委“一把手”,主持全面工作,是五人小组的召集人和决策核心,对人事任免和重大事项具有最终决定权。
- 政府首长(如省长/市长/县长):行政体系最高负责人,主抓经济与社会发展具体事务,在小组中代表政府层面意见,通常兼任党委副书记。
- 专职副书记:协助书记分管党建、人事等党务工作,是书记的主要副手,在书记缺席时可代行职责。
- 纪委书记:负责党内监督和反腐败工作,对干部违纪问题有调查权,确保决策过程的纪律性。
- 组织部长:主管干部选拔与考核,直接参与人事任免的提名与考察,是干部工作的具体执行者。
五人小组通过前置酝酿机制提升决策效率,其一致意见通常直接影响常委会最终结果。这一制度设计既强化了党委集中领导,又避免了议而不决的情况,是地方治理体系的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