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人员个税申报中,离职日期的填写规则如下:
一、核心填写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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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离职当月最后一天为准
若离职时间为当月最后一天(如5月31日),则申报时填写5月31日。若最后一天为周末,则需填写下一个工作日(如5月30日离职,填写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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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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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入“人员信息采集”模块,选择离职员工并修改状态为“非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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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离职日期(需与社保系统保持一致),保存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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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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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后续收入 :离职当月无工资或全年奖时,直接将人员状态改为“非正常”,无需额外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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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月离职 :若离职跨月(如1月底离职),需在次月申报时调整累计收入。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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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日期需与劳动合同或公司记录一致,避免因日期差异导致收入累计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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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清缴时,系统会自动处理离职人员的全年工资,无需手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