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当月最后一天
个税系统中离职日期的填写需遵循以下规则,确保申报准确:
一、填写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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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离职当月最后一天为准
若离职月份有最后一天(如1月31日),则直接填写该日期;若离职当月为月底且为周末,则填写下一个工作日(如1月30日离职,填写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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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社保系统保持一致
离职时间需在个税和社保系统中同步更新,避免信息冲突。
二、操作步骤(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为例)
- 进入“人员信息采集”页面,选择离职员工并点击“双击名字”。2. 将人员状态改为“非正常”,填写离职时间(需与社保系统一致)并保存。3. 在综合工资薪金申报时,系统会跳出删除窗口,选择清除即可。
三、特殊情况处理
- 离职当月有收入 :需正常申报个税,离职后无收入则可在管理设置中选择“调出”停止申报。- 跨月离职 :离职月份在个税申报中仍需完整填写,后续月份系统会自动排除该人员。
四、注意事项
- 填写前需与人力资源部门确认离职日期,避免因信息误差导致申报错误。- 申报后若需修改离职状态,需在系统内重新操作“非正常”至“正常”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