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职员工个税计算需结合累计预扣法,具体步骤如下:
一、计算基础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 - 五险一金 - 起征点(5000元)
个人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二、关键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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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计税方式
采用累计预扣法,将当月收入与前12个月收入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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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将当月及之前月份收入(含年终奖金、补贴等)减去累计五险一金、起征点及专项附加扣除,得出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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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找税率表
根据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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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预扣税额
用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再减去已预扣税额,得出当月应补税额或退税额。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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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 :包括子女教育、住房**利息、住房租金等,可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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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重复扣税 :若员工之前单位已预扣过税,新单位可申请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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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点调整 :2021年起起征点从3500元涨至5000元,2024年最新政策仍为5000元。
四、示例
假设员工3月入职,月工资8000元,五险一金2000元,无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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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8000 - 2000 - 5000 = 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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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税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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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 :1000 × 3% - 0 = 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