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若您在外省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老家无需重复参保。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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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重复参保
用人单位和职工只能同时参加一种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重复参保无效。若两地均参保,需终止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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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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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覆盖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个人账户可自由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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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新农合) :主要面向农村户籍,与职工医保属于不同保障体系,不可同时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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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与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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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医保,两地医保不能重复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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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情况下(如非定点医疗机构、自伤等),可能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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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老家村委会仍要求参保,可向单位申请开具已参保证明,或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诉。
总结 :在外省已参加医保后,老家无需再交,但需注意区分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的适用范围,并妥善保管参保凭证以备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