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规定, 参加职工医保后需停止城乡居民医保 ,二者不能同时享受医保待遇。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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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职工应参加职工医保,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无雇工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单独参加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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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冲突与停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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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属于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参保后无法叠加报销,且医保系统联网后无法同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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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携带身份证(sfz)和居民医保卡到社保局窗口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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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若在单位仅参保养老保险,社区医疗保险可保留(无需停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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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与衔接建议
城乡居民医保保费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申请退款,但建议优先通过停保避免重复缴费。
总结 :为确保医保待遇的连续性和合规性,参加职工医保后应立即停缴城乡居民医保,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后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