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特殊病办理流程分为本地备案和异地备案两类,具体如下:
一、本地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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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选择
从本人选定的2家特殊病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包括A类、专科、中医、社区医院)中任选1家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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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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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申报表》(需医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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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病种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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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持社保卡及材料到所选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办公室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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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完成
医保部门审核后,发放《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单》,用于后续就医报销。
二、异地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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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条件
适用于异地安置退休、长期派驻外地工作、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或转外就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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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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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病种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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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申报表》(需加盖就诊医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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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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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 :通过单位社保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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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办理 :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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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完成
医保部门审核后,发放异地就医备案单,可在异地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三、报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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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备案成功后,在选定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病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具体比例和起付标准参考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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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特殊病种备案通常为长期有效,部分病种需定期复查。
注意事项 :若遇定点医院系统故障,需等待系统恢复后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