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不同意、修改、补充、批准
部门审批意见常用语主要分为以下几类,适用于不同场景和对象:
一、基本态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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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表示对方案、报告等内容的认可与支持,认为可行或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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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
明确指出存在问题或不合理之处,需进一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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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
建议对内容进行调整,以解决现有问题或提升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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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需增加信息或完善内容,确保决策全面性。
二、处理指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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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明确授权执行,要求按指示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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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
将文件呈递给其他领导审阅,需标注请示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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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办/交办
指定具体部门或人员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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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办/督办
要求加快处理进度,明确时间节点。
三、流程规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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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批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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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需在文件上划圈并签字,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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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阅人可用"阅后发""请核实"等规范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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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签
需多个部门共同审批时,明确主办人和协办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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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档/归档
批注文件处理结果及存档要求。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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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区分 :对上级用"请示/批准",对平级用"商讨/建议",对下级用"指示/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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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气规范 :使用"建议/提醒"等中性词汇,避免使用"必须/应该"等强制性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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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要求 :批注需包含审批人姓名、职务、日期等要素。
通过规范使用上述用语,可确保审批流程清晰、责任明确,提升公文处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