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文件拟办意见时,需根据文件内容和解决事项,撰写不同的拟办意见,避免千篇一律的“请××领导阅示”或“请××领导批示”。以下为具体撰写方法和注意事项:
一、明确拟办意见的定义与作用
拟办意见是办公室文秘人员或领导在处理文件时,提出的初步处理建议,是供领导批办文件的重要参考依据。它能够帮助领导快速了解文件核心内容,并决定后续处理方式。
二、拟办意见的撰写范围
- 上级单位主送本单位并需要贯彻落实的文件;
- 本单位所属部门或下级单位主送本机关需要答复的文件;
- 平级单位或不相隶属单位主送本单位需要答复的文件;
- 重要的保密性较强的资料以及所属部门、下级单位主送单位的情况报告和信函。
三、拟办意见撰写的前期准备
- 认真阅读文件:全面了解文件精神、提出的问题及要求。
- 确定批办与阅知范围:根据来文主送和抄送单位,明确批办和阅知的具体领导或部门。
- 明确文件性质:判断文件是请示性还是报告性,确定是否需要办理。
- 分析相关部门职责:弄清来文涉及的主管部门或人员,确定牵头部门和批示领导。
四、拟办意见的撰写技巧
- 用语规范:使用“拟请××部门牵头商××部门,请××领导批示”或“拟请××部门会同××部门研办,请××领导审示”等句式。
- 内容精炼:用简洁的语言表达核心建议,避免冗长。
- 结构清晰:先说明拟办事项,再提出具体建议,最后明确批示或审示的领导。
五、注意事项
- 避免格式化表达:拟办意见应具体针对文件内容,避免“一刀切”的写法。
- 注重沟通协调:对复杂或难以明确的事项,可主动与报件单位沟通,确保建议的准确性。
- 提升政策理论水平:拟办意见撰写对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思维能力和文字功底要求较高,需不断学习提升。
六、总结
拟办意见的撰写不仅是文件处理的重要环节,更是体现办公室参谋助手作用的关键。通过明确文件范围、做好前期准备、规范语言表达,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建议,可以更高效地协助领导处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