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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单位补缴10年前的社保 不存在时效限制 ,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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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质不同
行政处罚(如追责)适用2年时效,但社保补缴属于行政征收行为,不受该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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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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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由社保机构责令补缴,未作时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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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明确,社保相关违法行为不适用2年追诉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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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条件
需证明单位存在未缴社保行为(如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且补缴期限超过4个月可能影响医保和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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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途径
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主张补缴,仲裁时效为1年(从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总结 :社保补缴无2年时效限制,但需满足法律条件并注意时效起点(如时效期间从欠缴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及时收集证据并咨询专业法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