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局可以协助补缴社保,具体规定如下:
一、补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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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适用对象 :2019年《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出台前未参保或中断缴费的退役军人,且属于政府安置工作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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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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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日前退役的,军龄视同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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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日后退役的,军龄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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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缴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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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由原安置单位负担,若单位不存在或无力缴纳,则由上级主管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财政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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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由退役军人本人承担。
三、补缴流程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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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官网或指定平台(如阜阳市的fwpt.mva.gov.cn)实名注册后申请,支持进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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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身份证、安置证明等材料至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部分城市(如汕头、深圳)提供缴费直通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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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年限限制 :不超过本人军龄,且补缴免收滞纳金。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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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后退役且已正常参保的士兵无需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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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完成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含军龄)的,可延长缴费至最低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