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工养老金制度分为两个关键时间节点,具体如下:
-
制度建立时间
1992年1月起,全国大部分地区正式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依据国务院1991年6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
-
全国统一实施时间
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标志着全国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补充说明
-
部分地区(如铁路系统)于1998年才开始建立个人账户。
-
个人缴费制度始于1992年10月,与制度建立同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