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不足的补缴责任及方式如下:
一、补缴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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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
若因单位未依法参保或欠缴导致医保年限不足,单位需承担全部或部分补缴责任。补缴费用包括单位应缴部分及滞纳金,个人仅需承担个人应缴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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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责任
若因个人原因(如未按时缴费)导致年限不足,需自行承担全部补缴费用。但若单位存在过错(如故意漏缴),可要求单位追责。
二、补缴方式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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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补缴
与单位协商,要求其补缴欠费。若单位配合,可直接通过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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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或诉讼
单位拒绝补缴时,可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要求单位承担补缴责任及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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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补缴
若单位已注销或无力补缴,退休人员可按灵活就业人员标准补缴,费用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的5.6%计算,需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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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27条:退休时缴费不足可补缴至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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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38条:单位未缴社保可解除合同并索赔。
四、注意事项
补缴费用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账户。建议保留单位欠缴证据,以便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