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及最新政策要求,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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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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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含分支机构)需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执行、隐患排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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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单位,需包含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及业务负责人(如运输经营、安全管理、车辆技术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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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企业,可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安全事务。
二、职责与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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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实施安全检查、处理事故隐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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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 :对安全生产负总责,需具备决策权和管理能力。
三、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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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企业 :拥有20辆(含)以上客运车辆时,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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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单位 :根据从业人员数量(100人以上需专职/兼职,100人以下可兼职)和业务类型(如危险货物运输需专门人员)确定配置。
四、法律依据
依据《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及《安全生产法》,企业需依法配置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