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跨省就医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级别、是否转诊及就医地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分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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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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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0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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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5%-90%(部分基层医院可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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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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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2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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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70%-82%(需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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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院(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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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500-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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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5%-65%(非转诊备案比例可能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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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院(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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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7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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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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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非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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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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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45%(未备案或未转诊则降至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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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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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备案影响
- 经转诊备案的省外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可提升至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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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专项报销
- 恶性肿瘤、尿毒症等20种重大疾病,在省市医院报销比例可提升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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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治疗加成
- 使用中药饮片或针灸等中医疗法,报销比例额外提高10%。
三、费用区间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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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以内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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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000元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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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万元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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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以上 :95%(最高支付限额内)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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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或自行转诊至省外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可能降低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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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对普通门诊异地就医开放报销,比例50%-70%,年度限额80-1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