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门诊统筹报销政策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大幅降低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提高报销比例,进一步减轻市民医疗费用负担。
政策亮点
报销比例提升
- 在职职工:一级医院报销8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70%。
- 退休人员:一级医院报销85%,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5%。部分高龄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高达90%。
自负段标准降低
- 在职职工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从1500元降至500元。
- 退休人员根据年龄不同,自负段标准降低100-400元不等。
医保账户支付范围扩大
- 参保人可使用个人医保账户支付更多医疗器械和耗材,如医用口罩、退热贴等。
门诊统筹服务覆盖定点药店
- 鼓励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方便市民购药。
适用人群及范围
- 参保人群: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均可享受门诊统筹报销政策。
- 适用范围:门急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包括普通门诊、急诊和购药。
申请及报销流程
- 参保要求:参保人员需正常缴费,并满足待遇审核期(职工医保缴费满30天,居民医保缴费满6个月)。
- 报销流程:持医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直接结算,无需额外申请。
温馨提示
政策实施后,市民就医购药负担显著减轻,建议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变化,并选择医保定点机构享受更便捷的医疗服务。
通过门诊统筹报销政策的优化,上海市进一步提升了医保保障水平,让市民就医更安心、更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