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门诊报销新规有诸多亮点,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及共负段报销比例按2023年度标准执行,且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
- 门急诊待遇
- 自负段标准:在职职工为50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人员为300元,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为200元。
- 报销比例:一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80%,2001年1月1日后退休人员报销85%,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报销90%;二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75%,2001年1月1日后退休人员报销80%,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报销85%;三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70%,2001年1月1日后退休人员报销75%,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报销80%。
- 住院待遇
- 起付标准:在职职工为150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人员为1200元,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为700元。
-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报销85%,2001年1月1日后退休人员报销92%,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报销92%。
-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2024年7月1日零时起,从61万元提高到63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仍按规定继续报销80%。
- 门诊大病报销:在门诊进行重症尿毒症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化学治疗、内分泌特异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治疗)、精神病治疗,在职人员报销比例8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92%。
- 缴费费率: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上海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调整为9%,其中单位缴纳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的比例由原1.5%调整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仍是2%;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调整为10%。
2024年上海门诊报销新规在维持部分原有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了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给参保人员带来了更多保障。大家在就医时可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利用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