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的医疗综合减负政策和医疗综合帮扶政策是两项独立的政策,分别针对不同的医疗费用负担群体和条件。具体来说:
上海医疗综合减负政策
- 适用对象:参加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
- 适用条件: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收入一定比例的部分,超过部分的自负医疗费减负90%。
- 申请条件:包括因患大病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原因无法就业的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年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等。
-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到就近的街道(镇)医保服务点申领《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上海医疗综合帮扶政策
- 医疗救助:对城乡低保家庭成员、散居孤儿、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等,住院救助比例提高,个人全年最高救助限额也有相应提高。
- 门诊救助:将低收入困难家庭纳入救助范围,门(急)诊自负医疗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救助。
- 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为参加对象提供门诊医疗互助帮困补贴和补助,住院医疗互助帮困补助等。
上海市的医疗综合减负政策和医疗综合帮扶政策虽然都旨在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但它们的适用对象、条件和申请流程有所不同。对于已经享受了医疗综合减负政策的参保人员,如果符合医疗综合帮扶政策的条件,仍然可以申请医疗综合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