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农村医保卡能否在本地使用,取决于本地是否建立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若已建立且完成备案可实现本地使用,反之则不能。
- 若本地建立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参保人员可直接携带医保卡等材料去定点医院进行结算,但需先办理异地就医医保备案,可通过多种线上方式或前往当地社保机构办理。
- 异地就医通常需要在住院3日内向新农合所在地提出就医申请,获得批准以后才可以报销,且需使用医保范围内的药品和检查,同时要扣掉起始费用,不同医院级别的起始费用和报销比例也不相同。
- 农村医保卡在异地住院可以报销,但门诊的费用一般不能报销。
-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若本地未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则外地的农村医保卡不能在本地使用。
外地农村医保卡在本地使用有一定条件限制,需关注本地政策及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