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一般规则是指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地通过股权交易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行为,核心要点包括信息披露义务、要约收购规则、反垄断审查等。以下是具体规则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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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收购方持股达到5%时须在3日内向监管机构和上市公司书面报告并公告,此后每增减5%均需披露。未及时披露可能导致交易暂停或行政处罚。 -
要约收购触发条件
通过证券交易所增持股份超过30%时,必须向全体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部分要约,要约价格不得低于收购人前6个月最高买入价。 -
协议收购特殊要求
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的,需申请豁免要约义务,并提交收购报告书说明资金来源、收购目的及后续计划。 -
反垄断审查红线
若收购后企业市场份额达到《反垄断法》标准,须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未通过审查则交易自动终止,跨境收购还需通过国家安全审查。 -
中小股东保护机制
独立董事需就收购条款发表意见,股东大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确保程序公正性。
上市公司收购需严格遵循"时间节点+合规程序"双重要求,建议提前聘请专业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与合规评估,避免因规则理解偏差导致交易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