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到期续聘需遵循以下规定和注意事项:
一、续聘基本原则
-
协商一致原则
合同到期后,单位与员工需协商是否续签,双方同意则续签,不同意则解除劳动关系,单位需出具终止证明。
-
合同期限要求
-
一般不低于3年,最长不超过员工退休年龄;
-
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退休不足10年的员工,可申请续聘至退休。
-
二、续聘程序规范
-
备案手续
续签时需提交《聘用合同备案表》4份、《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汇总表》2份,并在原合同续聘栏填写。
-
无需重新签订合同
只在原合同基础上续签,无需重新填写。
三、续聘条件与限制
-
单位解聘情形
-
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1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
-
年度考核不合格且拒绝调整岗位,或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
-
-
员工解聘情形
-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违法等。
四、特殊情形处理
-
编制内员工 :除法定情形外,单位可依法不续签,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需结合具体政策);
-
编制外员工 :无强制续签义务,单位可自主决定是否续聘。
五、注意事项
-
合同到期前建议提前沟通,避免因疏忽影响续聘;
-
续签时可协商约定培训、知识产权等条款。
以上内容综合了现行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规范,确保续聘过程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