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过年辞职不批怎么办? 劳动者依法享有辞职权,单位无权拒绝合法辞职申请。若遭遇阻拦,可通过书面通知留存证据、协商沟通、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仲裁等途径解决,确保顺利离职。
- 明确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正式员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合同,试用期员工仅需提前3日。单位以“业务忙”等理由拒绝属违法行为,劳动者无需批准即可到期离职。
- 书面通知是关键:通过邮件、快递或内部系统提交辞职信,保留送达凭证(如回执、截图)。避免仅口头沟通,以防单位抵赖。
- 协商与沟通:主动说明辞职原因(如家庭需求),争取理解。若单位扣工资或刁难,可明确告知其法律后果。
- 投诉与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责令单位改正;若未果,辞职满30日后直接申请仲裁,强制解除劳动关系并索要应得权益。
- 证据留存: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可作为**依据,证明劳动关系及单位违规行为。
总结:辞职是法定权利,无需单位批准。遵循程序、保留证据、善用法律手段,即可避免年前离职纠纷,安心处理个人事务。若遇阻碍,果断**,切勿因妥协影响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