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发票遗失需在发现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提交《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首次违规且情节轻微可免罚,但逾期未处理最高面临3万元罚款**。以下是关键处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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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报告义务:根据现行规定,遗失空白发票必须于发现当日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填报挂失表格。若遗失数量较大,需额外提供《挂失损毁发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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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流程:2019年起取消登报声明要求,无需提交《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证明单》,税务系统已实现发票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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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处理:
- 空白发票遗失:需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持税控设备至税务机关处理。
- 已开具发票遗失:可凭其他联次复印件作为抵扣或记账凭证。例如,丢失抵扣联可用发票联复印件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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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标准:税务机关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罚款1万至3万元。但首次违规且主动改正的可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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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影响:未妥善保管发票导致遗失,纳税信用评价可能扣3分,影响企业评级。
提示:及时处理挂失可降低法律风险,建议完善内部发票保管制度,避免跨区域违规携带空白发票。若涉及电子发票,可通过税务平台重新下载或向开票方索取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