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是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明确业主与物业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法规,其核心亮点包括:明确业主大会法律地位、细化物业服务标准、规范物业费收取、强化公共收益监管、完善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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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法律地位
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最高决策机构,有权选聘或解聘物业公司、审议公共收益使用方案等。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需定期向业主公开工作进展,保障业主知情权与参与权。 -
物业服务标准细化
条例要求物业公司按合同约定提供保洁、安保、设施维护等基础服务,并明确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物业需定期公示服务内容及费用支出,杜绝“只收费不服务”现象。 -
物业费收取规范
物业费调整需经业主大会同意,不得擅自涨价。空置房物业费可协商减免,但公共能耗费仍需按比例缴纳。拖欠费用时,物业可通过催缴或诉讼解决,但不得断水断电等强制手段。 -
公共收益透明化管理
小区广告、停车费等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代管时需单独建账并定期公示。业主有权查询收支明细,收益可用于补充维修资金或改善公共设施。 -
纠纷解决途径完善
业主与物业发生争议时,可向街道办、住建部门投诉,或申请人民调解。对重大纠纷,可通过司法诉讼解决,条例强调基层政府应协助化解矛盾。
物业管理需业主与物业共同协作,建议业主积极参与小区事务,物业公司则需提升服务透明度,共建和谐社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