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议书的审核主体需根据项目类型和审批层级确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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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核主体
- 由单位内部的规划、技术、财会、法律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确保项目建议书符合内部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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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中介机构审核
- 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等,需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咨询、设计单位进行初评,或由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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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审批机构复核
- 初审通过的项目建议书,由省级或国家级计委(如国家计委)进行最终审批,特大型项目需报国务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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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相关要求
- 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需财政部门审核建设资金,重大工程或技术复杂项目需第三方评估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总结 :项目建议书审核遵循“内部初审+外部评估+政府复核”的三级审核机制,确保项目可行性、合规性和资金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