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原始凭证的填制不一定必须由会计人员完成,具体由业务发生时相关人员填写,会计人员负责审核。以下是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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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制主体
自制原始凭证通常由业务发生部门或人员(如采购员、仓库管理员等)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填写,例如发票、入库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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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审核职责
会计人员负责对填写的自制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避免错误或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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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分离原则
业务人员与会计人员分工协作,既能提高凭证填制的效率,又能通过审核环节保障财务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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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况
在某些特殊场景下(如高精度财务核算或特定行业要求),可能由会计人员直接填制,但需结合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执行。
结论 :自制原始凭证的填制主体应基于业务实际需求确定,核心在于通过分工协作保障凭证质量,而非强制由会计人员统一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