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审核和出纳不可以由同一人担任,这是财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以下是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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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
根据《会计法》及财务内控规范,出纳与审核属于不相容岗位,必须由不同人员负责。出纳负责资金收付和流水登记,审核则负责验证凭证真实性、合规性及账目准确性,两者职能冲突易引发舞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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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控制与监督机制
分离审核与出纳岗位,能够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例如,出纳处理资金后,由独立审核人员复核,可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或违规操作,保障财务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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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操作中的例外情况
在小型企业或财务人员较少时,可能由同一人兼任出纳和审核,但需在记账凭证上明确标注双方签名,以备后续查证。这种做法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潜在隐患。
总结 :为确保财务合规性和安全性,建议企业严格遵循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避免出纳与审核由同一人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