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单和审核由同一人执行,主要违反以下会计规定和内部控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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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
根据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要求,制单与审核属于不相容岗位,必须由不同人员执行。这一原则旨在防止舞弊风险,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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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审核独立性要求
审核人员需独立于制单人,对凭证内容、金额等关键信息进行核查。若同一人操作,可能因主观偏差导致审核失效,尤其在处理大额交易时风险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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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与会计法规遵循
税法及会计法明确规定,凭证制作人与审核人不得为同一人,这是保障财务合规性的基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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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管理规范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普遍要求明确分离制单与审核职责,通过角色权限设置(如金蝶系统)强制实施,避免因操作便捷性而放松控制。
总结 :同一人制单审核违背了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原则,可能引发财务舞弊风险,需通过制度约束和权限管理确保岗位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