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记账的凭证修改需根据凭证状态和错误类型选择合适方法,具体如下:
一、修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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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优先 :修改前需确认错误类型,避免滥用修改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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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情况处理 :未结账凭证、已结账凭证、科目错误/金额错误需不同方法。
二、具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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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结账凭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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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修改 :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凭证可直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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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记账法 :已记账但未结账的凭证,通过系统“反记账、反审核”功能恢复记账前状态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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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账凭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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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蓝字更正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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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凭证内容相同的凭证,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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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用蓝字重新填制正确凭证,摘要栏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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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记法(适用于特定场景) :
- 编制新凭证金额为原金额负数,与原凭证金额相抵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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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错误/金额错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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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错误 :直接修改或用红字冲销错误科目后重新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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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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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记金额:补充登记法(用蓝字补记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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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记金额:红字冲销法(用红字冲减多记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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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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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控制 :不同软件(如金蝶、用友)操作流程可能不同,需按系统指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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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要求 :修改后需保留原始凭证和更正记录,确保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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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当年内错误可按上述方法修改,跨年错误通常需红冲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