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的制单人通常是业务经办人员或财务人员,具体取决于凭证类型和公司内部分工。关键亮点:制单人需对凭证真实性负责,且需与审核人、记账人岗位分离以确保内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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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经办人员作为制单人
当涉及采购、销售、费用报销等业务时,直接经手人员(如采购员、销售员)需填写原始凭证。例如:销售部门开具发货单,行政部门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这类凭证需附相关单据(合同、审批单等),制单人签字确认。 -
财务人员作为制单人
部分财务环节由会计人员直接制单,如银行收款/付款凭证、工资发放表等。财务需核对业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在凭证上签名,同时标注关联的原始单据编号。 -
制单人的责任与要求
- 真实性:制单人需确保凭证内容与实际业务一致,禁止虚构或篡改;
- 完整性:填写日期、金额、事项等必备要素,避免涂改;
- 合规性:符合税法、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度,如发票需有税控监制章。
提示:企业应通过《财务制度》明确制单人权限,并定期抽查凭证。若发现代签或缺失签字,需追溯整改,避免审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