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考成绩计算方式根据报考职位类型和考试科目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总成绩构成
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占比一般为6:4或5:5。
二、笔试成绩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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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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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职位 (不加试彝/藏语文):《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0% + 《申论》×30% + 笔试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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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警务技术类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0% + 《申论》×30% + 笔试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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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彝/藏语文职位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2.5% + 《申论》×22.5% + 加试科目(彝/藏语文)×15% + 笔试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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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政策
笔试加分直接计入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三、示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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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职位 :行测70分、申论80分、无加分,总成绩=70×30%+80×30%=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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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彝语文职位 :行测75分、申论70分、彝语文85分、无加分,总成绩=75×22.5%+70×22.5%+85×15%=76.5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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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年份具体比例可能调整,需以当年招录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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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