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后,必须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这是确保预案权威性和执行力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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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主体的明确性:法规明确规定,预案最终需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生效,体现最高管理层的责任归属。例如,矿山、危化品企业等高风险单位必须经过评审程序,而其他单位可简化论证流程,但签署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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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后的执行要求:签署后需及时向内部部门、岗位及救援队伍发放,并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周边单位,确保信息同步和应急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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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若主要负责人因故无法签署,部分地方规定可由分管负责人代签,但需明确授权关系。
提示:预案签署仅是起点,定期评估、演练和更新同样重要,否则可能因内容失效导致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