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岗考核办法主要围绕岗位职责、管理监督、奖惩机制等方面制定,具体如下:
一、考核目的
通过日常考勤、月度考核与年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工作责任,调动积极性,确保岗位职能有效发挥。
二、考核主体与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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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主体 :村(社区)委会负责日常考勤、工作安排及劳务记录,镇(乡)政府进行领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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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周期 :实行月度考核与年终评议相结合,月度统计考勤、工作效果,年终综合评定。
三、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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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履行 :包括环境卫生保洁、道路维护、应急巡查等具体工作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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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与纪律 :要求每月至少完成规定次数的巡查或维护工作(如20次/月),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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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效果 :通过任务完成质量、群众满意度等指标评估工作成效。
四、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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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措施 :根据考核结果发放不同等次补贴,优秀等次人员可获得额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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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措施 :连续多次考核较差者扣减补贴(不低于20%),严重违纪者解除劳动关系并追回补贴。
五、解除协议情形
包括不服从管理、年龄超75周岁、无法坚持正常工作等情形。
六、管理监督
镇(乡)政府每年至少抽查1次,重点检查虚报冒领、空岗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