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规定”是防止司法干预、确保公正司法的关键制度,但当前存在执行刚性不足、填报不实、社会认知度低等突出问题,需通过技术赋能、强化监督、完善机制等对策系统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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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刚性不足与对策
部分干警因顾虑人际关系或缺乏强制措施而选择性填报。需将执行情况纳入考核晋升体系,如吉林法院将填报与评优挂钩,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如青海跨部门办案平台)实现强制填报闭环管理,从“要我填”转向“我要填”。 -
瞒报漏报与数据核查
模糊填报、凑数填报现象普遍。可借鉴湖北检察机关的10%随机抽查机制,结合案件倒查(如四川宜宾对瑕疵案件回溯追责),并通过最高法跨省线索比对系统,提升填报真实性。 -
社会认知与源头治理
公众和部分领导干部对规定理解不足。需加强新媒体宣传(如抖音普法),开展“万长”宣讲行动(山东41万人签署承诺书),并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联动机制,从源头减少干预行为。
落实“三个规定”需技术、制度与文化多管齐下,既要消除干警顾虑,也要强化外部监督,最终形成“逢问必录”的司法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