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铁路出行时,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及腐蚀性物质,限量携带日用品(如喷雾、酒类)及锂电池设备,旅客需提前核查行李以避免安检滞留。以下为具体注意事项:
一、禁止携带物品清单
- 危险品:包括汽油、酒精、烟花爆竹、压缩气体罐等易燃易爆品,以及剧毒农药、强酸强碱等腐蚀性化学品。
- 管制器具:匕首、弹簧刀、三棱刮刀等刀具(刀刃超过6厘米需申报),弓弩、电击器等攻击性器械。
- 违禁品:枪支弹药、仿真枪、催泪瓦斯等警用设备,以及含有放射性物质或传染性病原体的物品。
二、限量携带物品说明
- 日用品类:
- 自喷压力容器(如防晒喷雾、发胶):单瓶≤150ml,总量≤600ml;
- 指甲油、去光剂:≤50ml;
- 普通打火机:≤2个,安全火柴≤2小盒。
- 酒类饮品:包装完好的白酒、啤酒等,酒精浓度>50%的限带3000ml,浓度≤50%的限带6000ml。
- 食品与药品:活体海鲜需密封且无漏水,自热食品禁止携带;液态药品需配合处方或医疗证明。
- 电子设备:充电宝需标识清晰,容量≤27000mAh(约100Wh),禁止携带无品牌或破损产品。
三、特殊物品处理建议
- 携带导盲犬需提供工作证、免疫证明及乘车人残疾证明;
- 自行车、平衡车等需拆卸包装,尺寸符合行李规范(长宽高之和≤130cm);
- 工艺品刀具可提前办理托运,禁止随身携带。
建议旅客出发前通过12306官网或车站公告核对物品清单,分类整理行李,避免因违禁品影响行程。若对物品携带标准存疑,可联系车站服务台咨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