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道路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办法通过政府主导、源头管控和科技治超三大核心措施,构建全链条闭环式治理体系,旨在保障道路安全与畅通。新规明确将超限超载治理纳入安全生产考核,要求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安装称重设备并落实合法装载责任,同时强化高速公路入口拒超和跨部门联合执法,对违法行为实施“一超四罚”追溯机制,显著提升治理效能。
分点展开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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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统筹与责任明确
县级以上政府需将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并将工作成效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按职责分工监管,乡镇街道协助落实,形成“属地+行业”双重管理网络。 -
源头治理与安全生产挂钩
矿山、港口等货物装载源头单位须将合法装载写入安全生产制度,安装称重检测设备并保存装载记录,违者最高罚款2万元/车次。监管部门通过巡查、视频监控等手段强化督查,实现隐患早发现早消除。 -
科技赋能与路面严查
高速公路入口100%设置称重设备,超限货车禁入;普通公路布局车辆抓拍识别系统,提前30天公示监控点位。超限检测站实行“交通运输检测+公安联合执法”模式,流动执法覆盖重点路段。 -
追溯惩戒与市场规范
建立货运运单溯源制度,对超限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及装载源头单位同步追责。网络货运平台不得配载超限货物,政府需监测运价合理性,避免恶性竞争倒逼超载。
总结提示:
该办法通过法治化手段破解“屡治难禁”困局,企业需重点关注装载合规与数据留痕,驾驶人应强化合法运输意识。公众可通过举报渠道参与监督,共同维护道路运输安全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