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超限运输管理规定,综合相关政府文件及部门通知,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管理目标与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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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公路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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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依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
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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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车货总质量超过55吨(不含)或单轴质量超过10吨(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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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标准 :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总宽度超过2.55米、总高度超过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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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数标准 :二轴货车超限质量18000千克、三轴25000千克、四轴31000千克等。
三、通行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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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擅自行驶 :超限超载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在公路行驶,特殊情形需办理通行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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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检测 :通过非现场检测设备实时监控车辆超限情况,自动记录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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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管理 :完善行政许可流程,推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提高执法效率。
四、政府职责与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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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责 :县级以上政府负责统筹协调,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实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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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奖惩 :建立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对治超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
五、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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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场执法 :明确执法程序和设备要求,保障执法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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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布局 :设区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非现场检测设备的规划设置。
以上规定自2024年9月21日起施行,对超限运输车辆实行严格监管,违规将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