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通过政府主导、科技治超、信用惩戒等多项措施,从源头遏制超载行为,保障道路安全与市场秩序。 新规明确源头单位职责,强化信息化监管,并引入联合惩戒机制,超限超载率已稳定控制在0.2%以下,成效显著。
- 政府主导与责任落实:县级以上政府将源头治超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公示源头单位名单并动态更新,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监督查处,多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 源头单位义务与禁止行为:煤炭、钢材等货物集散地需配置称重与监控设施,实时上传数据至治超平台,严禁为无牌、改装或超载车辆配载,违者最高罚款5万元。
- 科技与信用治超: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高速公路匝道全覆盖快速检测系统;违法信息纳入信用共享平台,公开曝光并实施联合惩戒。
- 网络货运与驾驶员责任:鼓励网络货运合规运营,禁止强令超载;驾驶员需随车携带货物装载单并配合查验,违者处以罚款。
提示:企业需严格履行装载规范,利用科技手段规避风险;公众可通过举报电话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