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对超限超载的处罚根据超载程度和车辆类型分以下四类,具体如下:
一、货运车辆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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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10%以下
- 处以批评教育为主,一般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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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10%-20%
- 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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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20%-30%
- 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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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30%-50%
- 处10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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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50%-80%
- 处1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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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80%-100%
- 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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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150%以上
- 处2000元以上20000元罚款,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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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改装或拒卸
- 责令恢复原状并罚款,拒卸者处30000元以下罚款并移交公安处理。
二、客运车辆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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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20%以上
- 罚款500-2000元,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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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未达20%
- 罚款200-500元,扣6分。
三、源头单位责任
- 货运源头单位放行超限车辆,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四、严重违法行为处理
- 1年内超载3次或超载车辆占比超10%的企业,吊销运输证并停业整顿1个月。
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