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行政补助收入是基层工会依法从单位行政获取的专项补助款项,主要用于劳动竞赛、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等合法开支,但不得用于行政应承担的费用或违规支出。其核心开支范围包括职工活动经费、**支出、业务支持及必要资本性投入,需严格遵循预算管理和专款专用原则。
根据《工会法》及财政部《工会会计制度》,行政补助收入的开支范围可明确分为四类:
- 职工活动支出:涵盖职工教育、文体活动、宣传活动等,例如劳动竞赛奖励、职工书屋建设、心理咨询服务等。其中文体活动奖励标准需符合地方细则(如人均不超过500元),且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
- **支出:包括劳动关系协调、法律援助、困难职工帮扶等直接维护职工权益的费用,但职工体检、食堂补贴等行政应承担项目不得列支。
- 业务支出:用于工会干部培训、会议组织及专项业务(如建家活动),需提前纳入预算并避免与行政办公费用混淆。
- 资本性支出:仅限于工会专用设备购置(如活动器材、办公固定资产),且需符合资产管理制度。
注意事项:行政补助收入需通过预算申请并专款专用,严禁变相成为单位“小金库”或承担行政违规费用。工会应主动沟通行政方,明确补助用途边界,确保合规性与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