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补助收入的使用需严格遵循预算管理、专款专用原则,确保资金用于工会职能相关支出。具体要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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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要求
行政补助收入必须纳入工会预算,按预算确定的用途开支,不得擅自调整用途或扩大范围。需一事一议,经审批后方可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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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款专用原则
仅用于工会法定职能相关支出,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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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服务 :如教育、文体活动、**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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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活动 :如劳动竞赛、技术培训、岗位练兵等专项业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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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补助收入专项 :如省级工会规定的留成比例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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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违规行为
严禁将行政补助收入用于与工会无关的支出(如单位行政经费、节假日慰问等),不得设置“小金库”或截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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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与核算规范
需经单位行政和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申请,收入入账时需在“行政补助收入”科目核算,支出时对应列支,确保财务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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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工会经费充足,则不得申请行政补助;若因承办重大职工活动需补助,需提前说明并报批。
总结 :行政补助收入是工会经费的重要补充,其使用需以预算为依据,严格区分工会职能支出与行政支出,确保资金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