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衔接资金主要包括以下四类用途,涵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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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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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与帮扶 :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机制,提**业扶持、小额信贷贴息、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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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保障 :通过原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等渠道支持脱贫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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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对跨区域就业的脱贫劳动力提供交通补助(每人每年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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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任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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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 :扶持特色优势产业(如奶牛、马铃薯、羊绒等)及“十三五”易地搬迁后续产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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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 :包括安全饮水、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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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发展与欠发达地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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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地区 :专项资金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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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发达地区 :支持国有农牧场、林场巩固提升,以及欠发达县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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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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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代赈 :通过公共工程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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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估与调研 :县级财政留用部分用于监测评估、宣传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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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