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日即“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设立时间为2015年7月1日,明确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并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其关键亮点在于以法律形式固化国家安全宣传周期,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涵盖政治、军事、网络等11个重点领域,推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合力。
· 立法背景与目的
国家安全日的设立源于国家安全形势的复杂化与全球化挑战。2015年《国家安全法》修订后,首次将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旨在通过集中宣传教育,提升公民对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的认知,强化“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
· 设立时间的象征意义
4月15日的选择与国家安全事件的历史关联性密切。这一日期既避免与重大节日冲突,又便于形成年度固定宣传节点。通过法治化手段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体现了国家从顶层设计到基层实践的统筹布局。
· 主要活动形式
每年4月15日前后,各级政府、学校、企业联动开展主题展览、普法讲座、应急演练等活动,重点普及反间谍、网络安全、生态安全等知识。线上平台同步推出互动内容,扩大覆盖人群,形成“线上+线下”立体传播矩阵。
· 与全民教育的关系
国家安全日的设立填补了公众安全教育长期缺乏系统性的空白,通过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方式,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可感知的风险防范技能,尤其注重青少年群体的参与,推动安全意识代际传递。
国家安全日不仅是纪念性节点,更是常态化安全教育机制的缩影。个人与组织应主动了解相关法律政策,识别身边隐患,将维护国家安全转化为日常行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