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日的实施时间是每年4月15日,由2015年7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这一日期旨在集中强化全民国家安全意识,通过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推动全社会共同维护国家安全。
-
法律依据与设立背景
2015年通过的《国家安全法》首次以法律形式将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呼应2014年***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该日期也是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首次全体会议的召开日,具有双重里程碑意义。 -
核心目标与活动形式
国家安全日通过主题宣传、教育进校园、公众举报机制(如热线12339)等形式,覆盖政治、军事、经济、网络等16个重点领域,强调“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例如,2025年第十个国家安全日主题为“筑牢国家安全防线,你我都是守护者”。 -
公民责任与行动指南
法律要求公民履行七项义务,包括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保守国家秘密等。日常生活中,警惕间谍活动、防范数据泄露、遵守涉密信息管理规定均为具体实践。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每年4月15日不仅是法律规定的宣传节点,更是全民参与的实践契机。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需从个人意识提升到行动落实,共同构筑坚不可摧的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