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而设立的法定节日,其核心法律依据是2015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这一日期源于2014年4月15日***总书记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历史性会议,标志着国家安全理念的系统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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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背景与法律依据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国家安全法》,明确将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这一规定既是对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一周年的纪念,也是通过立法形式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全民义务体系。法律定义国家安全为“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等重大利益不受威胁的状态”,涵盖政治、经济、军事等16大领域。 -
日期选择的深层意义
4月15日直接呼应2014年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凸显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核心思想。法律实施后,该日期成为集中开展普法宣传、强化社会共治的关键节点,通过标识设计(数字415与红星组合)等可视化符号提升公众认知度。 -
现实作用与全民参与
通过年度主题教育活动(如2025年“走深走实十周年”),推动公民履行七项法定义务,包括线索报告、保密责任等。12339举报热线等机制完善了社会监督渠道,形成“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共治格局。
维护国家安全没有旁观者。从了解法律知识到警惕日常风险,每个公民都能成为国家安全的守护者。今年4月15日,不妨从学习《国家安全法》开始,践行“安全有我”的责任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