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住户口管理办法的核心是统一城乡户口登记、简化迁移流程并规范管理,亮点包括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区分、明确立户分户条件、优化迁移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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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登记统一化
全省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消除城乡户籍差异,推动户籍制度平等化。 -
立户与分户规范
家庭户需提供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如房产证、公有住房租赁凭证),户主由产权人或指定成员担任,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担任户主。 -
迁移政策便民化
农村迁往城镇的户口可依申请迁回原籍,简化材料要求,明确凭身份证件即可办理,减少迁移障碍。 -
登记管理细化
涵盖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等全流程登记,要求提交户口身份证件原件或公证材料,外文文件需翻译认证,确保信息合法准确。
这一办法通过制度优化保障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同时为户籍管理提供清晰操作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