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最新政策,城镇户口迁回农村需满足以下条件,具体分为以下五类情形:
一、夫妻投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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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一方为农村户口,另一方在城镇落户满1年,且被投靠方在农村有宅基地或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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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凭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农村宅基地证明,在被投靠方户籍地落户。
二、未成年人/子女投靠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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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父母一方为农村户口,未成年子女或成年子女在城镇落户满1年,且父母在农村有宅基地或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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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凭户口簿、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在父母户籍地落户。
三、退伍军人回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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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服役期间户口迁出,退役后凭退伍证直接回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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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无需额外材料,直接在原籍农村落户。
四、大学生毕业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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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毕业后未在城市稳定就业(需提供未就业证明),且原户籍为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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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凭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明及农村宅基地证明,在原籍落户。
五、离婚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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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离婚后居住满1年,且原户籍为农村,原迁出地集体户已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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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凭户口簿、离婚证及农村宅基地证明,在原籍落户。
六、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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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包括在农村实际居住满1年、拥有农村宅基地或承包地、符合村集体同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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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凭户口簿、身份证、宅基地证明及居住证明,在原籍或就业创业地落户。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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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要求 :需依法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且房屋未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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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时间 :各类情形均需连续居住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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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不同县市可能对具体条件(如村集体同意)有细化规定,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